雨季不再来

化身孤岛的鲸

千欤:

对这篇文一直有特别特殊的感情。也许是看的那天晚上下着大雨,也许是喝到了一碗热乎乎的粥,也许是,也许是,所以过了太久太久都一直记得它。希望所有没看过的盆友们都能有几分钟的时间看一下它,你看,那头孤独的蓝鲸等了太久了,你要不要停下来看看它?


凯千万里路:



 


【你眼中有春与秋,胜过我见过爱过的一切山川与河流。】——题记


 


 架空,微高干?源于一个梦里的梗。


请勿上升真人,都是我编的。



迟了半个月的600粉福利,谢谢637个你们,感恩。


sing a song 系列,最喜欢的这首歌,送给你们。


 


【一】


 


 


初见到王俊凯的那一年,我11岁;再次见他的时候,我刚过完18岁生日。


 


往后每一年的生日,我都会说这样的谎。


 


一模一样的谎——“我今天18岁了!”


 


但是今年这个时间,我决定对自己妥协:“今年,我30岁了。”


 


在大排挡撸串的时候,我面对四十出头的他如是说。


 


其实说起来,男人的三十岁,和十八岁,没有太多的差别。就像我记忆中与王俊凯合影的那张照片,塞我钱包夹层这么些年,每次跟他见面,总是不能细致地从他脸上找出任何岁月的痕迹,逃窜到洗手间整理衣服的时候,特别注意了下自己的眼角,有细纹呢,可是,我比王俊凯小了十岁。


 


我想,他一定是打了肉毒杆菌,一定是的。


 


我们的年龄差趋于最小化,那又怎么样?


 


我和王俊凯的故事,认真数来,有12年了。


 


好像还发生在昨天。


 


从小就住在军区大院里的我们,十来岁正是爱闹的时候,那天大表哥带着王俊凯进来的时候,一群人正呼朋唤友试着放飞机,每个那个年代的人都会折的那种纸飞机,刷拉拉一大排从空中划过一个弧度,降落地面看谁飞得更远,输了的人有惩罚的:把送报员送到我大伯父家的报纸,全都折成纸飞机再放回去。


 


人人都害怕大伯父,牟足了劲儿不落后,我折了个特别丑的,想说定能拔头筹。


 


结果纸飞机飞着飞着,从王俊凯这个个子比我家门框还要高,立正如松的家伙的头顶上窜过去的时候,一个不小心,降落了。


 


哄然大笑的童子军队让我抬不起头来,更没脸去听他跟我说的那句:“下回我给你折个能飞更远的。”完了还摸摸我的脑袋,嘴角往上翘的时候,露出两颗虎牙,一双桃花眼顾盼生辉,神采飞扬,逆着光线晃得我眼睛疼。


 


事情太突然,京城易家退出军政界好十几年,已经开始慢慢转为商业大亨,只余一个大表哥去当了兵。而王家在官场仍只手遮天,却偏偏出了一个喜欢男人的奇怪家伙。


 


后来我听说,大表哥差点被大伯父打个半死,我爸也在场,边拦着大伯父边让对方走,可他一脸坦然地护着大表哥,眼神里丝毫不觉得男人与男人在一起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两人被打得满身是伤两眼通红,大表哥大半夜从院子里搬走,就住在王俊凯的廉租房里,大伯父气得不轻,三天两头被军队里的军医上门门诊,气压低得连大院里的那两只警犬都乖乖地耷拉着脑袋瘫在树下无精打采的。


 


那个小房子太小了,没有暖气,在北京的冬天,真的会被冻成僵尸的。我很害怕,那段时间老说北京出了各种僵尸事件,一直以为是被冻的,担心他们哪一天变成了僵尸。


 


冬天的时候他们生个炉子,烤火顺带着烤烤别的,比如酥脆的土豆和红薯,上面烧一壶水。那扑鼻而来的香气,真是童年回忆之一。


 


大伯母怕大表哥受苦,常常趁伯父不在让我偷偷送东西来,我对王俊凯的好感不止于他会带我玩一些觊觎已久的游戏,比如用弹弓做的枪,或者收集得来的弹壳做的各种小玩意儿,坠子之类的。


 


屋子里摆着的各种东西,都是他的作品。


 


拍的各种各样的照片,会画画,会弹吉他还会唱好听的歌,还会做各种奇特的东西……应该也算得上是一个好的爱人?


 


大院里的大人们称呼自己的老伴,都会叫对方“爱人”。


 


我从没看到大表哥和王俊凯称呼对方爱人,他们仍会在很多时候掐掐脸,啃对方手,抱住胳膊跟腰晃晃悠悠,甚至大表哥会露出一种很腻歪的神情,仿佛恨不得成为连体婴,永不分离。


 


我不太理解大表哥是中了什么毒,这是大伯母的原话。大表哥走后,她天天在房里念叨:“咱们家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啊,出了这么个不孝子,那死冤家有什么好的,这是中了什么毒啊!”


 


也许,真的中了一种毒,需要长长年月才能解得开的那种,大表哥这样,我也这样。


 


他是急性的,趁早救治就好了,而我是慢性中毒,渗透了整个青春。


 


 


【二】


 


大表哥和王俊凯爱得山崩地裂海枯石烂没多久,就分了手。


 


大表哥跟隔壁家从国外回来的林姐姐结了婚,生了孩子。


 


时间也早就跨了一个世纪,开了个喜庆的头。


 


王俊凯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兴高采烈的大伯父一家,应该早就不记得这一号人的存在了吧。


 


到了一定年纪,人会发生很多奇特的变化,比如说,我开始对一切事情都很鄙夷,动不动就觉得这个世界犯了错,我必须要惩罚它,不在咆哮中郁闷,就在咆哮中疯掉。


 


老师说这是青春期过渡。


 


硬要说北京在进入新世纪之后有什么变化,那应该是沙尘暴洗礼愈加频繁。我进入青春期之后,被沙尘暴摧残得那段时间脸上老长痘,除了上课下课之外,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回家,并不跟那群发小厮混在一起钓凯子。


 


戴上口罩,防冻保暖又遮羞。蹬着二八自行车就去了胡同里的一家书店。


 


这家书店优点挺多的,人少,小得保暖。偶尔还能淘到几本好书,比如金庸的武侠小说,常在那呆个一两小时,从此语文老师读我的满分作文的时候,总带着一些慈爱的目光,看得我难受。


 


那一天异常冷,出了胡同看了看地上的积雪,我打算推着车走,暗沉沉的天空落了雪,我突然在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可我与他并不特别亲密。


 


我呆呆地站在雪里,抬起头闭上眼睛。那一天的雪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雪是有味道的吗?不敢肯定。


 


故事要是没有那辆车出现,或许就在这里停住了。


 


可那辆在北京没几辆的车出现了,在我身边停了下来。车上的人踏着雪走了下来,站在我面前。穿着厚重的大棉衣,颜色黄澄澄的,穿在他身上却有种别样的帅。是王俊凯,我大表哥的前男友。


 


拍拍我的脑袋说:“都长这么大了啊。”


 


我才发现,我长个了,可他还是能一手摸到我头顶,这令我莫名不爽。


 


这一秒钟发现不爽中竟然有些惊喜,他消失了好些年,又突然出现,我们两站在另一个冬天的雪地里,没有滚烫的火炉子,却能语气随意地聊天,太奇怪了。


 


我不能示弱不是。便故作镇定地说:“干嘛,你从哪个地方钻出来的?”


 


他说请我吃饭。在北京某家高级饭店里,我随意地点了好些爸妈从不给我点的奢侈东西,胡吃海喝了一轮之后,他在一旁便抽着烟便瞅着我笑。


 


我塞着一堆肉强装镇定地问:“瞅什么瞅,看我能下饭啊!”


 


说完耳朵有点红,后悔起自己吃多了胡说八道的这张嘴来,幸好他只笑笑没接话。


 


看我安心喝完羊肉汤,他问:“你哥怎么样了?”


 


“不知道,你自己去问他好了。”


 


“那好吧,我送你回家去。”


 


强行拉上车塞进门去,我看到车上还有个女人。脾气莫名其妙就上来, 一甩手就下了车。


 


“我自己走,我有自行车。”


 


他不可置否地笑了笑:“那好吧,那祝你生日快乐。”


 


我生日,早就过了,11月28日,两天前。今天也不是大表哥的生日,他生日在两天后。


 


我失魂落魄地骑着自行车回家,我爸妈急得都快出动全区警员找我去了。我摔了车,谁也没理会,往屋里走去,也不知道是为大表哥气的还是为自己怒的。


 


说不好,或许我只是青春期症状罢了。


 


 


【三】


 


 


 


王俊凯点着烟把菜单往我面前一扔:“想吃什么点什么。”


 


真不知道北京这么大,他为何又溜达到我学校门口,还专门在门口等我下课。第二次请客,我也毫不客气。吃吃吃,不多吃点怎么回本。


 


果然还是提到了大表哥,我低着头回他:“他很幸福啊现在,你别打扰他了。”


 


我是说真的,任何人只要嫁给爱他他又没那么爱的人,都会比较幸福。


 


王俊凯又点了一支烟,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睫毛的长度掩住了他的眼神,不止是旧爱已逝的凄凉还是玩世不恭的自如。


 


他抬头看了看我:“我下个月走,出国。”


 


“你去干嘛?”


 


“去给土著当女婿吧。”


 


“得了吧你。”我把烟盒往他脸上扔过去。


 


海曼岛在哪儿我不知道,我是理科生,地理烂得一塌糊涂。但喝到微醺的时候我在脑子里想,待会回家要打开地理课本找一找,说不定,就在北京边上。


 


回家的路上,初春了还是大雪覆盖,我边走边脚打滑,索性拉着他的袖子。


 


他把我的手连手套一起塞进他的大衣口袋,里面很多东西,我发现我舍不得把手拿出来。路灯覆盖着地面的积雪,闪着莫名的光,积雪和建筑见证我们肩并肩地走过。


 


我看着身边比我高大的他,好像明白了为什么大表哥会喜欢上他,那是一种很奇异的感觉,他让我想到了恋爱的气息。


 


我跟王俊凯分别后,正式在北京的夏天里恋爱了。


 


大学来临的那个暑假,跟同班的那个老偷偷瞅我给我抄笔记的女同学在一块了。


 


热得大汗淋漓的时候,常常两个人啃着冰棍骑着破自行车随意走,在未名湖畔学着大人们谈谈恋爱。


 


我说不出喜欢她什么。可能是她看着我的眼神令我想到另一个人,可能是她也长着一双笑了就露的虎牙。


 


这真是一个惊人的发现,我可能喜欢上一个男的,并且我还为了他找了一个相似的女的。


 


后来有天在大学宿舍里吵架。


 


我把一啤酒瓶扔了过去,她把一个玻璃杯砸了过来。


 


然后,差点砸到了我老爸推开门进来的脸上。


 


我爸没有中招,但纵使他练过几招,当过兵的过硬素质,可他还是因为老了的缘故,在躲避的过程中,把脚崴了。


 


 


【四】


 


 


我恋爱的事儿被家里人都知道了,我妈一直怂恿我跟那女生分手。


跟女生分了手,转身又跟家里闹了一场。


 


一气之下在寒风瑟瑟中打电话给远在的那个人。


 


借他家钥匙躲一段日子。


 


我自来熟地去了他的房子。已经不是那间小小的廉租房,在二环的地段的公寓。


 


离家出走就拎了个包,把包摔在地毯上,去楼下杂货铺屯了一堆东西打算足不出户混吃混喝等死。


 


客厅的沙发很软和,我一躺下就有自动催眠效果,我抬头望着天花板,那里有一只大大的蓝鲸。


 


你说你喜欢鲸鱼,所以去往有鲸鱼的地方,想看看他们的眼睛。你怎么不来看看我呢?大海里的蓝鲸可以叱咤风云,如今却常常沉在安静的地方,舔着自己孤单的鳍,在黑暗中睁着眼睛不眠到天亮。


 


易烊千玺想王俊凯了,很想很想。


 


那个年代的大哥大打字太坑爹了,我把“易烊千玺想王俊凯了”这句话,硬生生改成了“我在你家住下了”。


 


一觉醒来半夜三点,隔壁看球的声音太吵闹,坐起来发呆。


 


我在他的房间游走,看到一间暗房,里面展示着他这些年来拍摄的许许多多照片。一张张看过去,居然有我的。


 


鲨鱼,海马,乌贼……还有一个捧着西瓜傻乐的我,不知何时拍下的两年前的我。


 


愣了愣神,还是打算回去倒头大睡。


 


在这种奇异的环境之中,我梦到了那头鲸鱼。是蓝色的,很庞大,像一座大海中的孤岛,我俯身在上晒着阳光,大海里的水却慢慢不见了,越抽越少,那只蓝鲸,也越来越小,到了后来,我护不住它,再看看我自己,早已经同化为一滩血水。


 


就好像爱情一样,它抽掉我的心,我的肝,我的各个器官,让身体趋于虚弱消亡。这是我18岁的爱情观。


 


不自知,还悲观。


 


我从床上窜了起来,打算去见他,梦里没能说出的话,或许清醒之下能说出来。


 


把那张照片弄下来,塞包带走。


 


即刻出发,目的地,海曼岛。


 


 


【五】


 


我孤零零一个人站在海岸边,日头热烈。


 


夏日的阳光正好,海底的鱼群也不喜喧嚣,它们只需摇首摆尾即可引来一大批摄影师的青睐。


 


我坐在沙滩上,不停抹着防晒霜目不转睛地望着海面,担心下一刻王俊凯从我眼皮底下的海底钻出来我错过第一眼。


 


我对自己说,如果我能在这片海滩上遇到他,我便告诉他我藏了一年半载的爱意。


 


就算我爸也打断我的腿。


 


海洋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那么大,使得它变得无限的,是天上的云,是我们的幻觉,是恐惧的时间。


 


我等到第八天,已经晒成了碳。


 


一艘船驶回港口,下来一群人。各种发色各种皮肤,然后我看到了一个在人群中醒目的王俊凯。


 


他被晒得很黑,却还是一脸痞子样,我看到他胸前挂着的相机。


 


船上的人陆续下来,又陆续登上另一艘,他们还要继续旅途,去拍摄更美更耀眼的东西。


 


我咬紧了牙关,拔腿追上去。


 


100米,80米……30米,我还差,30米


 


船开走了,他们看到岸上追船的我,洋溢着笑容得对我摆手,飞吻,大笑。


 


可是,王俊凯没有出现在这些人的行列中。


 


他没有看清我,我倒在阳光刺眼的沙滩上,出现幻觉,甚至我感觉他看到了我,朝我的方向跳下来。


 


那是我18岁的遗憾,那长长久久的遗憾,令我的执念更重了。


 


后来每年生日我都对自己说,你今年18岁啦。


 


那是拒绝失败的一种表达方式。


 


我和王俊凯的故事,到今年,已经有12个年头了。


 


可为什么我仍觉得发生在昨天?


 


他终于回到北京,带着各式各样的照片。


 


他说:“你怎么突然好像长大了?跟我一样高了。”


 


他说:“我的房子怎么样,要是不急着搬就别走了。”


 


他说:“我可能要再去喜欢其他人才行。”


 


当年我问了什么?


 


对了,我问道:“你要喜欢我吗?”


 


他说:“不,你还太小了,我打算捧捧几个小明星。”


 


他说怎么几个月不见你黑成碳?北京大冬天的。


 


我说我去美黑了,最近我们班的小女生们都喜欢硬汉形象的男生。


 


他终究错过了我的生日,又一年。


 


 


【六】


 


 


春天的时候,他办了一个摄影兼画展。我穿着小西装打着领带就去了。我们合了影,在那只庞大闪着波光的蓝鲸的面前,站得笔挺,谁也不输给谁的身高,他也穿了一身西装,我看着他突然就笑了。


 


他不知道,我把那张照片重新PS了一回,弄得人模狗样的,两个人的合影像是民办局领证的那种结婚照,放在我钱包的间层,这么多年。


 


在摄影展上遇到的各种熟人,他会点点头说:“这是我的一个小朋友。”


 


遇到美院的同学,我会点点头说:“这是我一个叔叔。”说完被他一阵揉揉脑袋,笑着也不辩解。


 


他常驻北京之后,我们偶尔会见面。


 


聊聊家常,聊聊股市,聊聊感情。


 


一起撸串的时候,我说:“我又找了个女朋友,这回看起来正常多了。”


 


他问:“真的吗?下回带出来一起吃个饭吧。”


 


我盯着他,咬了一口烤腰子,狠狠地,猛地点点头。


 


他笑了笑,露出这么多年一直没改变的虎牙,我无数次想要在梦中亲一亲的可爱虎牙,又低头帮我认真挑出烤鱼的刺。


 


我附上去,说:“让我来吧。.”


 


三十岁以后,我变得温和起来,我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获得了记忆中那只蓝鲸的,使它成为了北京赋予我的意义,与别的人所说所看的,各不相同。


 


我在他的房子里看过《阿飞正传》,他最喜欢的一个演员张国荣扮演的阿飞,说自己是无脚鸟,一辈子都停不下来。


 


我知道我等的是一头温柔的蓝鲸,靠在海上,屹立不动,成为坐标,那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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